第45章 举荐太史(2/3)
,居然想当皇帝。这些人最根本的逻辑,就是七尺之剑,非人臣所能佩戴的,这是帝王之礼。咱们姑且不谈,太史慈死之前还会不会坑儿子一大把,他可是有儿子太史亨的。也不说吴书整段话里,最后还有孙权甚至还有“权甚悼惜之的后缀。”难道说孙权是在可惜太史慈死的早,不能和自己抢皇位了?当然,最重要的还是七尺之剑的问题。这一点如果不能解释,那太史慈确实是洗不干净的。可史书中有一件事,完美的解释了这一点。后汉书,冯异传记载:时赤眉、延岑暴乱三辅,郡县大姓各拥兵众,大司徒邓禹不能定,乃遣异代禹讨之。车驾送至河南,赐以乘舆七尺具剑。这里说的是,在后汉光武讨伐赤眉军的时候,为了增加冯异的威信和宣扬他的功绩,刘秀亲自派车架将七尺具剑送到河南,赐予冯异。这里能说冯异想当皇帝了吗?能说光武帝是想让位给冯异了吗?而且太史慈正是东汉末年人,两汉最重典故,太史慈死前的话,很可能是表达自己的志向,曾经想像大树将军冯异一样,为天子建立不世之功,佩戴着天子赐予的七尺具剑,让天子降阶而迎,达成自己成为王佐的志向。这里的七尺具剑,正是礼仪用剑,某种程度上可以参考日后的尚方宝剑的性质,而不是表达想当皇帝的意思。因此,刘封坚信太史慈还是那个忠肝义胆,箭术超群,义气过人,又忠君爱主的神将。听到太史慈这个名字,刘备猛的想起了当初还在平原国内,那一位自孔融处破围而出,突围来找自己求援的山东大汉。刘备当时也是印象深刻,当时就曾经动心过,只恨自己那时名微官低,无法招揽对方。现在让刘封一说,顿时心中大动,昔日不行,可今日我已贵为州牧,太史子义未必会再拒绝于我啊。“好!好!好!”刘备连连点头,有些后悔起来:“幸有封儿提醒,若不是你,我竟没能想起子义来。”刘备也是忙昏头了,虽然之前想要招揽太史慈,但真当他有这能力了,却一时之间没能想起来。也亏了刘封帮他弥补了疏漏。刘封推荐的第一人,就让刘备大为动心,这也让刘备对后面的两人更为期待起来。“父亲,我推荐的第二人,名为是仪。”刘封举荐道:“此人名为是仪,仪清恪贞素,详数通使命,综文采才用,足以让您对他托付信任,如能征辟其用,这将会是一位如同架屋承瓦的木头一样重要的人才!”刘备从来没有听说过是仪的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