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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4章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!(2/4)

   按照这么说的话,举报孙春秋,显然没有什么意义。

    “孙春秋,你是挺厉害的!这么说,你又把盛运大饭店转让给了刘三儿?”

    我异常沉着冷静地问道;

    “哼!小子!算你还有点见识!看,这是我和刘三儿之间的转让协议!”

    我拿起一看,果真有一份儿刘三儿和孙春秋的转让协议,还是五万块钱的转让价格!

    甚至还有刘三儿给孙春秋的打款凭证。

    这个孙春秋果真是有恃无恐!

    不但拿走了林姐的盛运大饭店,而且还不影响自己的公职身份;

    同时还能用自己的公职身份,为饭店拉来客户!

    既然让刘三儿名义上当了盛运大饭店的负责人,只要适当给他一些好处就行了。

    突然,我又意识到,这里面一定会有刘三儿的事情,说不定整个事件规划,就是刘三儿的主意!

    既能让孙春秋花费很小的代价,拿下林姐的盛运大饭店,还不影响孙春秋的仕途;

    同时,还能巴结上孙春秋这个县府办的副主任,自己又能落得好处!

    真乃是一举三得的事情!

    “海峰哥!这可怎么办呢?难道眼睁睁地看着,我妈留下的饭店,被这个姓孙的拿走吗?”

    飞鸿急得差点哭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那没办法!我们这是公平交易!所有的手续都是正规的!”

    “宋海峰!这下你还有啥话要说?哈哈哈!你以为你是谁啊?还想替人出头?省省吧!”孙春秋嚣张地大声说道;

    “没事了吧!没事的话,老子可要去招待客人,出去赚钱去了……”

    于是,孙春秋便开始收拾这些文件资料!

    我给胡大刚使了个眼色;

    胡大刚瞬间会意,等孙春秋收拾完之后,一把夺过这些资料!

    “你,你,你想干什么?”孙春秋惊慌地问道;

    “不干什么!孙春秋!老子坐了三年的监狱!法律,我比你懂!”

    我冷笑着对孙春秋说道;

    在监狱两年半时间,一有空的话,我就去监狱的图书馆,几乎读过了所有有关民法和刑法的法律书籍;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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