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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宅兹中国(2/4)

识字后,不知能做出多少惊天动地的大事,甚至会被国家收录。



    而在如今,他这样的能耐并没有藏着掖着,然而却无一人在意。



    他还是个凭苦力干活的罪役。



    而她来到咸阳城不足半月,如今连纸张都未得,又要等到什么时候,才能说服姬衡选官取士?



    秦时只觉:任重而道远。



    ……



    黑目是当真不识字。



    他乃楚国歌姬所生,生父已不知是谁。



    但自幼时被发现这一才能,就被带到贵人府邸,日日听些头昏脑胀听不懂的东西。



    随后国破,仓促之间,他又被送来秦国。



    恰逢秦国军队押送罪役送往铁官工坊,行至内史郡突遭黄沙,铺天盖地,人畜难辨。



    如此大好良机,便有人趁机杀了一名身形相仿的罪役之子——



    他们也暗中观察许久,此罪役亲近之人早在前两日就因病暴亡,只需他换上破麻布,散发覆面,自然无人发现。



    他不识字,也无人教他识字。



    倒是曾有人权衡过,但识字的楚人他们不缺,反而总会露出破绽,格外不妙。



    因而仍是原模原样将他送出。



    黑目自然也不懂什么大道理,只知道楚国乃是他之故国,此生要做之事,就是隐于秦人当中。



    若有所需,当为复国效力。



    委屈吗?并不。



    因为他如今的生活,跟之前作为歌姬之子在楚国,并无什么区别。



    想复仇吗?也没有。



    他的人生确实也没有什么变化。



    这善记物的能耐也同样无人看重,只当是玩意儿,贵人们怎么说,他怎么做就是。



    作为歌姬之子,他常能用此法博得贵人一笑,而后得赏。



    作为罪役后人,在这铁官工坊,他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记下其中所有细节,待来日若有人联络自己,便将其一一禀告。

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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