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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0章 郡尉姊妹(2/4)

    “燕郡尉自然要听大王的。”



    秦时也唏嘘:“大王——啊呀,高敏人群也是很重视契约精神的,可以理解。”



    别看大王赏她玉人十分潇洒,但她之前是听周巨说过大王东巡时的会稽石刻的,那时就知道,在姬衡心中,无有婚姻,那自然是怎么乐意怎么来。



    一旦有了婚姻契约,男女出轨,打死勿论。



    若再早来一二十年,秦王衡恐怕还是为严格的道德卫士,会稽石刻可是写了——



    【有子而嫁,倍死不贞。禁止淫泆,男女絜诚。夫为寄豭,杀之无罪。妻为逃嫁,子不得母……】



    简而言之,因为先王后企图诞下亲子一事刺激到这位年少的帝王,他亲政后第1次东巡,便刻下如此碑文。



    【有子女后再嫁,是背叛死去的丈夫,属于不贞。



    禁止淫乱放纵,让男女都保持纯洁真诚。



    若丈夫像公猪一样跑到别家淫乱,杀了他不算犯罪。



    若妻子逃离家庭另嫁,子女就不再认她为母……】



    总之,对男女事,这位大王都同样刻薄。



    但第一条很快就被暂停了——因为秦国现在缺人口,大大的缺人口,当下恨不得鼓励寡妇一嫁二嫁三嫁,多多生孩子,哪有什么【倍死不贞】……



    不过在婚姻契约上,这位大王虽未明言,却仍旧恪守着少年时的信念。



    当然啦!



    秦时也唏嘘起来:此时的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啊。



    她倒不至于为这制度伤春悲秋,作为既得利益者,这暂时也没什么好伤春悲秋的。



    就像燕老夫人跟妾室宁姬的关系——婚姻乃是结两姓之好,宁姬当初也是燕夫人的陪嫁媵妾,二人同出一族,自然维护的是同样的利益。



    再加上如今成人的死亡率跟幼子夭折率同样居高不下,当家主母与丈夫共分家族权力与资源。



    若因为频繁生孩子出了事,于两姓之家都格外惨痛。因而不管是谁生下孩子,主母都拥有着绝对的权威,也会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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